此文 la phobique向好友陳玠安商討來的,很有趣的觀點,enjoy it!
回沖or續杯?──續集電影非典型 (1-4)
好萊塢為首的主流電影工業最常被人詬病的其中一點便是:很愛拍續集。對此我的態度頗保留,因為:
一,續集本身並不是原罪。要罵續集電影不如第一集爛是很容易的事情,但除此之外沒有更多「為什麼」了嗎?有時候,續集光是「出現」本身就很重要。我有朋友很迷蜘蛛人,那意義上當然就不能拿它去跟「驚聲尖叫」做比較(相對的若您是「驚聲尖叫」迷,邏輯上我覺得都通。僅限邏輯,不含品質。);蜘蛛人在他心目中已經是超越期待的,更像是一種與自身有關聯的延續。我很迷007系列電影,每年可以看到一部007便覺得某個部份被填滿了──那也是一種足夠。另個友人,把驚悚片續集們(如「奪魂鋸」或「異次元殺陣」)等拿來做研究報告或長篇評析,層次嚴謹並不輸給「德國新電影入門」之類的。私底下可能還是會聊到今不如昔,但一定有更多「為什麼」是重要的。所以當有人(尤其還沒看過片子前)說「啊那第三集根本是唬人的爛東西」時,我漸漸開始會想問:是爛在哪?爛在它是續集嗎?
二,續集的開拍多半是賣座的緣故;如果好萊塢片商看見了商機卻不去拍,見好就收,那好萊塢三個字是要怎麼寫。賣錢之外的理由也是有的,不過賣錢是一定要,不然有再多理由也是枉然──君不見當年從東瀛壓境的「酷斯拉」,在結局連伏筆都留好了擺明了拍續集,偏偏效益不如預期,抱歉就沒續集。有伏筆的續集電影不少,有些利索如落款翩然,有些純無心插柳柳成好幾枝(預埋伏筆卻沒能打響首發如「酷斯拉」者,則有心插成柳橙汁。),有的根本則是片商「噢耶中獎了」心態下硬坳出來的。總之這不是坎城影展競賽週──面對事實吧,多數觀眾不能忍超過兩小時,片商於是貼心的把時間分成不同集,還附上滿滿期待值與超炫的預告片,這才是好萊塢啊!沒有賣座,好萊塢不會拍下去的,至於為什麼會賣不用我多解釋。市場供需,人人有責。
三,一種誤會:續集=商業電影。
感謝萬惡的好萊塢,多數續集電影確實是賣錢用的。但因為「故事沒講完」,或「值得講更多」之例也大有片在;並不是每個人拍續集時心中都是錢,但或許就剛好能成就藝術與票房:比方說,「愛在黎明破曉時」,其題材當然可能賣座,但誰曉得?結果片子賣,還領了銀熊獎。續集跟商業之間如果沒得妥協,我們可能看不到「愛在日落巴黎時」,或者「魔戒」、「教父」──或其他深具代表性與地位的續集電影們。並不是每部續集電影都是要釣觀眾周末晚上貪圖純娛樂的心態。剛說了個銀熊獎的例子,接下來會談更多非刻板印象的續集。續集電影雖不那麼主體卻也絕不是附庸。它並沒有一定要,但「人也不是他殺的」。它可能是回沖茶渣,但也可能是好喝再續杯。
續集電影不全是用來賣錢的。拜「萬惡」好萊塢之賜,續集電影等於畫蛇添足已深植人心。不過有時候,幫蛇多一腳,也並不全然是糟糕的事情。或許賺到兩部好片也未必。而除了院線片,我們崇仰的藝術片名導,其實也玩這套。
在好萊塢,拍續集電影需要的編劇、伏筆、主角等等,都對位在至少可以賣錢的狀況,前一篇說過,第一集若不賣則根本不會有續集;若賣,歹戲拖棚則見怪不怪。但放在不那麼商業的影片(就是所謂藝術電影)的續集上則得另外檢視。疑問非關資金或票房,而是必要與否──當然,這是續集都會遇到的問題,不論商業或藝術。對商業片而言就是賣或不賣,對藝術電影而言,必要性的疑慮在於,有時不小心會「干擾」到經典原片的成色。多出一支腳是不是在計畫之中呢?視情況而定,但的確導演們是這樣把經典故事延伸。至於這樣的例子裡,續集電影本身的獨立性存在如何,是否非要拿來跟第一集作比較不可,我保持比較寬鬆的態度。因為在我看來,名導的續集電影除了概念延伸、多所補述外,另外一個價值是在同樣的架構下,植出別於第一集電影的發想。作為單獨的電影來觀賞,絕對是可以的。這往後再談按下不表。
話說回來,總還是續集。因此牽涉到的問題是:為什麼成就一部經典後,還要冒著風險去多說些什麼呢?雖然剛剛說作為一部獨立的電影來觀賞也是可行的,但實在很難不被拿來與原片做比較。我並不真想評判這些續集電影與原片是否有差距──我總認為「補述」其實需要勇氣──當經典已經成型,最好的狀況應該就是不動明王,享受其所帶來的永恆不變的尊榮。能想要再說些什麼且不是為了賣錢,老實說,我寧願相信那是創作者的一種「對自己作品做出承諾」的嘗試與回應。他們大可不必如此「辛苦」。
問題恐怕就在於,大可不必如此,但不管導演有多麼崇高或者感人的創作理由,當影片拍出來,就得「就事論事」。續集在創作軌跡中,是不是成就了什麼,有無加分,又是否變成原片的累贅。經典還會是經典,沒問題,但多畫的一支腳這時候就關鍵。「那電影好到不行,後來續集落差太大。」這對話在好萊塢只要有鈔票就過關,但藝術影片的領域,很可能是重傷害。好像無形中,讓原本的經典有了一個負資產包袱。所以,在這裡想探討的是,為什麼要冒這樣的險?而作為續集,和作為一部片本身的價值又有什麼不同之處?値得嗎?
接下來想提到的名導,包括上回提到的理查林克雷特(「愛在黎明破曉時」&「愛在日落巴黎時」),以及德國國寶文溫德斯(「慾望之翼」&「咫呎天涯」),和法國的克勞德雷路許(「男歡女愛」&「男歡女愛──二十年後」)。這三人都拍過經典「藝術電影」和續集。三人的獎座粗略算來,超過二十座──這還不算獲得提名,而是獲獎的次數。包括奧斯卡、坎城、威尼斯、英國影藝學會、日本藍絲帶、歐洲電影獎、獨立精神影片獎……
是的,名導也會愛來續集這套。不只是商業片而已。
我始終以為,「咫尺天涯」(”Far Away,So Close!”)是文溫德斯(Wim Wenders)的拍片生涯裡,很奇妙的一個存在。那個存在可以延伸到後來他對於和平的追求,卻又牽引著造就他詩意而來的路子,更重要的是,這是他拍過的,唯一的續集電影。這麼說,倒也不是指「咫尺天涯」對我本人有什麼特殊意義;無可否認,因對於「慾望之翼」(”Wings of Desire”)的全然崇敬,多少造就了「咫尺天涯」的尷尬,但它的確是相當獨特且不可取代的一部溫德斯。要論溫德斯最好的作品,它說不定連前十名都進不去,但提到溫德斯,不能不提「咫尺天涯」。
倒也怪不了許多人對於「咫尺天涯」做為一部續集存在的必要性──沒有「慾望之翼」的經典,「咫」片便不那麼畫蛇添足。「咫」片的原罪不是他是「續集」而已 ──它是「慾望之翼」的續集;於是一切變得不一樣。舉例來說,如果溫德斯拍了「守門員的焦慮」續集,或是「大路之王」續集,應該不會有那麼多問號出現,但那是「慾望之翼」。
難道溫德斯不知道,經典是不能碰的嗎?但那的確是他一心想拍的電影。我也不認為,他有甚麼好後悔。就像之前的文章所提,導演會拍續集,若不是故事還有伏筆,便是尚有未盡之言。或者,還能夠,「想要」補述。
做為一部影片存在本身,「咫尺天涯」是足夠到達水準的。它有想要表達的事情,有完整的人物與敘事,有著溫德斯影片中該有的元素;它也並不那麼「續集」,沒看過「慾」片的人也絕對能看懂。訴求上,其實是可以說那完全是兩部片子來著。「慾望之翼」是天使對人間的不捨與愛戀,造就的詩意淒美愛情;「咫尺天涯」雖然同樣是天使下凡,但那天使卻必須接受世間的試探,接受身為人時,在善惡生死間的抉擇,藉此彰顯出人類應該朝著和平而去。
問題出在,它們還真的是續集。「慾望之翼」中的天使延伸到續集去,場景依舊柏林,下凡天使也是「慾」片中的天使(「慾」片中有一對天使好友,其一在「慾」中下凡了,另一個則在「咫」片裡下凡。);用上的元素,比方說真實搖滾樂手、真實的知名德國電視人、和空中飛人的場景,都牽著故事走。雖鏡頭下的柏林已離浪漫遠些,透過東西德統一以及共產解體省思世界和平多些,但調色盤裡的顏料,總還延續著「慾望之翼」。非常清晰。
但你會知道:那並不是「慾望之翼」。
身為續集,這樣到底是好或不好?我們是否期待一個續集最好「就像是」第一集;或者,我們或許知道「這並不是『欲望之翼』」,但它仍舊是一部值得觀看的片。我們對於續集的企盼是怎麼樣的型態翻轉呢?
或許我們該更細一點去看,兩片的差異性。並揣思溫德斯之所以「續集」的發想。
藝術片續集最讓我著迷的地方在於:續集並不為故事題材服務,而是導演的意志貫徹。這跟好萊塢以題材作不斷延伸複製天差地遠。名導們續集的發想透過經典的表達模式,再進化一個故事。這些續集都是個體,而非複製貼上的樣本,也不是附贈品或花絮。那是一種導演的對於自我經典再表達,與再造過程的思維反饋。
溫德斯在「慾望之翼」裡找到了一種近乎完美的表達方式,而「咫尺天涯」延續了這種表達。能夠透過這樣的表達方式的去穿透另一種故事,本身就是一種意義。那是「欲望之翼」的延伸嗎?或更應該說,導演足夠憑藉著心目中完美的表達方式,闡述另一個面向,掌握住絕對辨識度,以「續集」呈現。這一點也不像消費觀眾的手段,比較像導演挑戰自己的過程。
單就這特質,就不應該用同樣的標準去評比續集是否畫蛇添足。另立場景,不以續集方式呈現,當然保險許多,但這也就是我想替名導們「平反」的原因──除了「比較」之外,續集還有太多亮點可看。
最重要的是,他們真說出了「另一個故事」,就像用了用同樣的秘方食譜,料理出兩道菜;吃得出兩道菜裡共同的獨門手藝,但確實是兩道菜。「慾望之翼」與「咫尺天涯」裡,溫德斯在關鍵橋段都安排了搖滾樂手與天使交集,但「慾」片裡的Nick Cave是情愛與詩意的戲劇化呈現,他象徵了主角的內心,那是私密隱諱的轉化;「咫」片的Lou Reed,則以一個入世的方式被天使看見;他有著和平使命,唱著屬於這個城市變革的希望,交集的部份顯得更為直接。方式上看似複製,但內容完全不同。又好比開場時,「慾」片的俯瞰鏡頭伴隨柏林唱詩班所吟出來自城市的各種聲音,到了「咫」片,變成了戈巴契夫對於開放改革的宣言;都是俯瞰,都是柏林,但因為溫德斯說的是兩個故事,在辨識度裡兩者交集,但故事本身落在光譜的不同端,各有其魅力,那已經超越「比較」。
續集故事內容是否適合以經典的模式再現?其間依附關係如何拿捏?這些事情恐怕比「幹麻拍續集」迷思來得更有意義吧。再怎麼樣,經典本身金剛不壞,續集若拍得不盡人意,僅供參考又何妨?如果迸出火花,那也就錦上添花(溫德斯也就多拿了一個坎城評審團獎……)。很愛「愛在黎明破曉時」,可以不喜歡「愛在日落巴黎時」;嫌「咫尺天涯」庸俗,也不會導致「慾望之翼」變得不淒美。導演使出絕活,提供了看電影的可能,也賦予續集更多意義,讓我們不用一直被神鬼XX絕地 XX。此外,相較於更多導演不停的重覆著自己像在賣精選輯,這些「續集」的創作力道,是具新意的。
相較於溫德斯,接下來要聊的兩部愛情電影續集,「愛在日落巴黎時」和「男歡女愛:二十年後」就「有伏筆」了些。不過也並沒有為題材服務──不然,打鐵何不趁熱還等了二十年……
(此文原載於雙河灣月刊「映画橫陳」專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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