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2月13日 星期五

「我來自一個影癡的環境」 said Paini(下)

「電影的放逐」會談後感想/ la phobique

這邊是Paini的寫真專區(講得跟什麼一樣)Paini在台大(一直動來動去)
國北教大藝術學院視聽室外合影,左為林志明教授,中為Paini。
國北教大視聽教室
Paini托腮

「電影的放逐」會談後感想/ la phobique

在稍熱的秋季中,匆忙跑進了連走道都已經擠滿學生的視聽教室,我尷尬地表示歉意,一邊越過坐在地上的同學,最後在第一排坐定。不久後,講座開始,有著花白 頭髮的巴依尼著深色西裝,手持麥克風,滿臉笑容的於投影螢幕前講解著,不時揮舞雙手,每講一段話便停下來等待林志明教授即時口譯。

聽著演 講,我思忖著,這個空間以外有多少人曾經想起電影也為藝術的一個學門。在科技的普及與消費文化的擴張下,人們走進電影院,花費近三百元求得平均兩個小時視 覺刺激與娛樂。從劇本的閱讀改編,燈光設計,服裝和美術,到製片的四處奔走,導演和演員的組合都成為片商行銷的手段之一。又有多少人在觀影後,有感電影中 對於當代議題的敘述,抑或對其中符號的建構作深度分析?從鏡頭的調度到意識形態的形塑,從一句從主角口中饒富興味的台詞,到一個眼神,或是只出現幾秒鐘的 配樂選用,究竟說明了多少我們不知道的事情?

若說商業文化和藝術在比例上說來,總是相衝突的。依照這個觀點,我們自然而然的便容易遺忘, 電影在藝術學門中的重要位置。然而,自盧米埃兄弟發明電影以來,到後來白南準的影像藝術,再至今日的各藝術展覽,錄像藝術和數位藝術早已變成一條最引人注 目的創作支流。由藝術家建立的錄像藝術,內容廣泛,舉凡紀錄片的形式,意識流的拼貼等等,各式各樣的影像刺激,即使不具有美學價值的那些,進入展館觀賞的 人們,亦皆受吸引而駐足,再平常不過的事情。換句話說,電影進入展覽空間,突然變成一個大逆轉的行為,讓電影重新回歸藝術,平反其早已被過於消費的名字。 若非這個講座,處於台灣的藝術學生如我,或許少有機會受這樣的刺激作此類的思考,也開始想著這樣的展覽是否有可能進入台灣的美術館?

法國 對電影工業的補助政策向來都有完整的配套。在法國政府的編制當中,凡是跟電影相關的業務,都歸文化部旗下的國家電影中心 (CentreNationalldelaCinematographie,簡稱CNC)掌管。 法國電影政策的特色,是以法律階層架構,對電影的製作、發行、放映,做全方位的輔導、管理、和調節。法國電影產業政策是藝術與工業結合的法國模式。
法國國家電影中心CNC Centre National de la Cinematographie的主要工作,在於:

1. 制定電影政策,規範電影產業。
2. 給與電影、電視財務補助。
3. 推廣、發行電影和電視給所有大眾。
4. 保存和發揚電影文化。

他 們打出的口號是「規範、支持、促銷、保護、發行」,意思就是說:相關法規都是我們定的;拍電影缺錢嗎?跟我們借;發行電影有困難?我們幫忙促銷;開電影院 不賺錢?我們會補貼;擔心電影或錄影帶搶走觀眾,我們也明文規定了管制及抽稅的辦法。一部電影,往往攝影機還沒開動,購買小說版權、請人編劇、資料的考證 蒐集....就已經花掉不少錢,所以法國的電影製片公司從這個階段起,就可以開始跟國家電影中心申請補助了。如果一家公司的影片製作經驗豐富,企劃案的藝 術潛力又能獲得評審委員會的認可,得到補助的機會當然就會提高許多。至於補助金額的多寡,則由製片公司與國家電影中心個別協議而定。

再談藝術電影的部份:
一、藝術電影院的補助:

自動性給大製作高票房的大發行商、大連鎖戲院;選擇性補助給要冒險的藝術電影和外國電影的中小型發行商、藝術電影院, CNC希望大型和中小型發行商,多廳電影城和藝術電影院並存,讓中小型發行商和藝術電影院可以專注在他們藝術電影的領域。

二、法國政府推薦電影成為藝術電影的原則(2002年四月二十二日的文化部行政命令):
1. 有無可爭議的品質但觀眾太少的作品。
2. 「研究」和「發現」的電影,就是說有研究價值的電影或在電影領域有新發現的電影。
3. 有藝術價值或歷史價值的電影,尤其是所謂的「影史經典」。
4. 有更新電影藝術價值的短片。

也可以視為藝術電影節目的一部分的電影:
1. 近期受評論好評或廣受歡迎的電影,並對電影藝術有所貢獻。
2. 出色的業餘電影作品。


法 國政府對於自己國家的文化產業的大力保護,處處皆感受得到,大至建築,小至民生美食,無論是出自民族的驕傲,和作為世界上最大的藝術國度之一。僅談電影這 個產業,CNC不只借錢給自國人,甚至也願意借錢給其他國籍者作為拍攝基金。在這樣的環境下,可以想見,電影一字的定義於法國絕對超出我們想像的深奧,而 不只是作為影像,作為休閒。以巴依尼在講座上展現的資料為例:一個展間,展出了各式曾經出現在希區考克電影中的各式單品,甚至是一杯牛奶。即使那樣的單品 並不是全部出自於原件,對比於我們的狹隘觀念,認為值得如此大費周章地展設一個展覽,推測人們進去欲觀賞的是古文物,那些精心典藏的展件。而不是進去找一 個懸疑大師的電影中,那些似曾相識的圖像(ICON)。

回頭論來, 台灣是否適合辦這個展覽?
台灣電影工業的狀況於近年來在文化 局的推動下,稍有復興之勢。然而就票房來看,除了海角七號來看,台灣自產的國片幾乎都可以稱得上是「藝術片」(意即總體票房都不佳,若稱之商業,則指十分 賠錢的商業)。十五年前,有線電視尚未如今日洶湧之時,我們皆被父母領進戲院,看國片、看港片,長大一點看西洋片,偶爾守在電視機前還能觀賞熱帶魚、小畢 的故事,又或香港的各式武俠片。而今日,電視工業發展蓬勃,資訊大量輸出,太慣於接受反倒讓作為觀眾的我們思考逐為狹隘,即使我們看到的東西多了更多。而 正由於影像如此的大量輸出,我們的觀影習慣改變,也扭轉了時代下的「共同記憶」。
現時,資訊扁平化的時代下,年輕人的共同記憶,可能跟大部分的美國青少年差不多。因此,在台灣,我們是否還能將國片收集放入展間,作為一個展覽?
有 機會,但似乎很難。若成,則展覽似乎將會只開放給某一小群人去尋找他們的「共同記憶」。首先,在族群上就年齡便已作出一個區隔,可能上頂多至50歲,下則 30歲。再者,電影藝術的教育尚不足,且策展主題未精確化,則不小心淪為台灣電影史的教育工具,而這個台灣電影史還包不包括港片或是其他華語電影。
最後,la phobique還是私心地期待台灣也會有類似的展覽出現,關乎台灣的電影藝術,關乎台灣電影中的所有符號,有更多的議題是能浮出水面被討論的。

(參考資料,彭小芬,法國的電影,中國時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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